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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表于: 2007-10-31 17:02 作者: U7195 来源: POLO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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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U7195 于 2007-10-31 17:02 发表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PP在路上与一夏利车相撞,双方都没有人员伤亡,交警当时就判对方付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判各修各车,我因为没有经验,以为各修各车是各自修自己的车然后拿去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就行,因为 ...
最新回复
U7195 (2007-10-31 17:11:42)
具体我还能索赔多少
[ 本帖最后由 U7195 于 2007-10-31 18:32 编辑 ]
polo笨 (2007-11-02 09:31:31)
QUOTE:
保险公司赔付是要看,事故处理单的。可你的事故处理单上写着,自愿各修各车,所以保险公司有理由不修你那70%
现在的形式看,你很难拿到那70%的修车费用了。
polo笨 (2007-11-02 09:32:54)
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中,JC整个就一混蛋,车主不懂,他还不懂吗。强烈鄙视一下当时的那个JC。
U7195 (2007-11-02 17:27:58)
还有人说让我叫对方车主把他的修车费用列个清单出来,尽量写高点,费用要写比我修车的高,然后保险公司会赔付我和对方的修车费用之和的30%,然后加上交强险,可能我亏少点,或者能拿够修车费用也不定,是这样吗?
(对方修车不走保险,他说他自己出钱修,他修车可能去3000左右,走保险、他更亏)
大家参谋一下,怎样可行
polo笨 (2007-11-06 1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