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新买的POLO1.4手舒,今天从由北向南从干路右转弯横穿非机动车道,当时车速不到5公里,在我整车已经完全越过了非机动车道时,一个中年妇女骑电动车由北向南疾驰而来(顺行),由于天冷,她头部接近蒙面状态,突然发现前面有车,本应该减速或从我车后部直行避让,但这个妇女由于车速较快或人到中年(反映迟钝)反而却要从我车头部绕过,电动车继续右转,同时也驶离了非机动车道,经直一头撞到我的车中部,把我两个门中间挂花,一个门还有一个深坑。
事后交警过来进行调节,说我应该让非机动车和行人,主要责任在我,我与其理论,我说我车已经完全越过了非机动车道,还要我怎么让?交警又说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我靠!又说如果走事故,无论责任在谁拖车费要我出,停车费要我出,而且如果骑车人打120我半个月也提不走车,干脆让我给她180元和解算了。真是没地说理去,她追着我撞,我车花了,还得赔钱给她,这下那妇女见此情景又极度无耻地提出还要让我给她赔礼道谴说我刚才态度不好。
后经交警协调方案如下:赔礼道歉180元和解;不赔礼道歉200元,我靠!!这种人渣也就值20,撞了我还赔钱道歉真是没地方说理了,我甩给她200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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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hoo (2008-1-02 16:31:58)
其实行人和非机动车才最需要普及交通法哦.
游戏天使 (2008-1-08 16:31:47)